事业编考试政治背诵笔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开始认识商品经济的作用,并认识到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存在严重弊端,必须进行改革。
1982年召开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强调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改革目标的一个重大突破。
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指出“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强调要“加快建设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同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标志着全党在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上已形成共识。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由市场主体、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五大支柱”构成,并制定了总体实施规划。
2002年,党的十六大宣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 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