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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政治思想理论知识:自由贸易区



  中国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一个战略举措,是建立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是指由国家指定的交易贸易区,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其关境内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是一种比世贸组织相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狭义仅指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出口加工区。广义还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

  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原则上是指在没有海关“干预”的情况下允许货物进口、制造、再出口。

  自由贸易区从自由港发展而来。通常设在港口的港区或邻近港口地区,尤以经济发达国家居多。20世纪60年代后期,一些发展中国家利用这一形式,并建成特殊工业区,发展成出口加工区。20世纪80年代开始,许多国家的自由贸易区向高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发展,形成“科技型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范围现已遍及各大洲,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之一。

  中国内地第一个保税区是1990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十七大把自由贸易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实

  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2007年12月,中国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一期封关后,天津就将自由贸易港区作为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并提上议事日程。


  2013年上半年,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拟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案)》,上报国务院审批。2013年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该方案草案。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5年4月20日,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以后,取得较好效果,得到广泛好评。中央决定继续实施一系列深化改革举措,把上海自贸区成功经验逐步推广至全国。

  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

  2015年3月2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广东(三大片区:广州南沙自贸区、深圳蛇口自贸区、珠海横琴自贸区)、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 方案。

  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8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关键字:政治常识,事业编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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