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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考试政治常识:单一制与复合制



  1.单一制

  (1)单一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

  (2)在单一制国家中,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由中央授予其权力,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3)单一制国家的特征是: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

  (4)单一制国家的分类:根据其权力集中的不同程度,单一制国家可以划分为中央集权型和地方分权型两种类型。

  【知识拓展】我国在台湾问题的基本立场:①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②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是国际社会的共识。③台湾和国际上某些政治势力旨在制造“台湾独立”的任何图谋,终究是不能得逞的。④“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是实现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对两岸同胞和中华民族最有利,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完成统一祖国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2.联邦制

  (1)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

  (2)在联邦制国家中,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都在各自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联邦各组成单位的权力并非由联邦整体所授予,而是它自身作为政治实体所固有的。

  3.邦联制

  (1)邦联是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某种共同利益而组成的国家联盟,是历史上存在过的特殊国 家形式。

  (2)邦联没有统一的宪法,只有各成员国缔结的条约,是一种比较松散的国家联盟;邦联对各成员国缺乏强制的约束力,成员国保持着除条约规定的明确委托邦联机构的权力之外的对内对外的国家主权,从这一意义上说,邦联虽有类似国名的称呼,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不具有完整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关键字:政治常识,事业编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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