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行政处罚的设定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是指创立和规定行政处罚的权力,这与行政处罚的实施权不同,后者只是具体落实业已创立的行政处罚规范的权力。根据《行政处罚法》第9条至13条的规定,不同效力层次的法律规范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__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3.__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4.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只能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设定罚款的最高限额由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除以上4种规范性文件外,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真题链接】
下列关于设立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评价
B. 部门规章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C. 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D. 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任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解析】C。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条规定,本法第12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2条第二款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