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议案的写法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一份议案通常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发文日期、附件等构成其基本内容。因为是正式文件,所以一般都编写发文字号,放在标题下方居中或靠右位置。议案标题的写作采用标准的公文标题写法,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主送机关顶格书写,一般应写全称,后面加冒号。议案的正文写作类似请示的行文,写清提出议案的缘由、意义、目的等,接着是提请审议的内容,由于有附件,因此正文只需题名就可以了,最后写“请审议”、“现提请审议”、“请审议批准”等结束语。正文结束后另起一行,前面空两格,注明附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