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事业编招聘网(sybzp.cn)8月21日发布全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成立于1980年,是国家级实验动物学、比较医学科研和教学机构,是国家动物模型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人类疾病动物模型资源库主体单位和依托单位。研究所始终围绕医学创新研究、药物研发、人民生命健康和传染病防控等重大需求,聚焦动物模型关键技术、实验动物资源、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的精准评价、疾病动物模型数据库建设、相关设备与试剂研发等方面,统筹全国优势力量,形成合力,开展更接近人类疾病发生发展机制、更有临床转化价值的原创动物模型技术攻关,为我国生命科学研究和生物医药产业转化等关键环节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建岗工作人员1名。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生集体户)的社会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工作技能以及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4.具有创新和探索精神,责任意识强,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材料撰写能力、工作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人员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注: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对于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于2025年9月9日24:00前将应聘登记表(附件)发送至zhaopin@cnilas.org,同时在邮件标题注明“【社招】+姓名+专业+学历,并在附件中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任职文件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诚信应聘承诺书;
6.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予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方可进行笔试。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或视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的不列入面试人选。笔试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比例不足3:1的,经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的不列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未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未入围人员不再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3.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4.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卫生人才网、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网站(https://www.cnilas.org/)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因填写信息不全、错误对应聘资格造成影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职工存在亲属关系或主要社会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未尽事宜可咨询人力资源处。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5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777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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