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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考试时政国策解读:“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014年10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一论述,深刻阐明了司法领域改革和进步、保障司法公正的正确方向,为实现公平正义、建设法治中国描绘了蓝图。

  所谓公正司法,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精神,这既是法的自身要求,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维系社会公正、构建社会和谐的底线。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当前,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存在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导致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如果人民群众不能在司法程序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一次冤假错案、每一次状告无门,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更是对司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实现公正司法,要坚持公平正义,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坚持司法为民,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坚守职业良知,强化职业道德,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增强坚守法治的定力,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要完善制度规范,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要“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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