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政策问答汇总
一、公安机关辅警的概念是什么?
答:“辅警”,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简称,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
辅警按照职责,分为勤务辅警、文职辅警。勤务辅警依法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文职辅警依法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辅警与相关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接受派遣到公安机关辅警职位工作。派遣机构为辅警提供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服务,公安机关负责具体使用。辅警在岗工作期间由公安机关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同意,可延续使用。
二、本次公安机关辅警的具体招聘对象是什么?
答: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
三、考上辅警后,将来是否可以通过一定程序直接转为人民警察?
答:报考人民警察必须参加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所以辅警不能直接转为人民警察。
根据《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安机关可以从特别优秀的辅警中定向招录人民警察。
四、此次招聘的辅警主要承担哪些职责?
答:此次招聘的勤务辅警,主要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具体承担辅助交管、巡逻、看管、押解、值守及留置看护等职责,到岗后将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职位。此次招聘的文职辅警,主要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五、对辅警薪酬福利有何规定?
答:辅警的薪酬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由政府财政保障。辅警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国定休假、探亲假等带薪假期,以及单位组织的年度体检等福利项目。
薪酬发放项目包括根据职位特点发放的基本工资、根据业绩情况发放的奖金。此外,勤务辅警根据在岗情况发放值勤岗位津贴,文职辅警针对特定职位发放津贴(薪酬标准详见《招聘简章》)。
六、辅警的招聘程序有何具体规定?
答:辅警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考试(含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等)、体检和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流程。
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下载准考证。对报考文职辅警“文职二”“文职三”“文职四”等职位组别的,将对相关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等进行资格审查。2025年9月22日11:00至9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结合实际改报其他职位,9月26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职位组别”详见《政策问答》八)。
考试。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面试现场,将对所有面试考生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所有考生需同步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男子为1000米跑、女子为800米跑,标准按照《上海公安机关聘用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组别和报考志愿职位顺序,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同分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序确定人选。
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总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执行,部分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和要求总体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标准执行。
公示。公安机关根据笔试、面试、体测、体检、考察结果等,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指定的派遣机构(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及服务期协议。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及辅警职位需求确定。新聘人员接受派遣到辅警职位工作,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并通过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七、在笔试科目设置、合格分数线划定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一)笔试科目为《辅警职业能力测验》。
(二)原则上按照各职位组别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文职辅警此次分为4个职位组别:1.文职一:资料整理、咨询服务、信息查询、后勤事务,报考该组别的考生,愿意接受调剂至24小时翻班职位的,可在报名信息表上同步注明;2. 文职二:出纳;3. 文职三:网络运行维护;4.文职四:刑事勘验。
(四)如报考人数不足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八、报名填报职位时,如何理解填报“同类同组别职位”1-3个职位?
答:报考者在填报职位时,允许填报同类同组别职位的至少1个、最多3个具体职位。在填报1个以上的职位时,应在同职位组别内选报;勤务辅警、文职辅警不可跨类别选报。
九、对招聘简章中有关内容不清楚如何咨询?
答:对招聘简章中的有关内容有疑问,或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的,请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2850275、32511357、32511369。
十、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答:考生应在面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最高学历验证证明等材料。以退役士兵身份报考勤务辅警职位提请放宽学历的,还应携带退伍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
携带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行面试。
十一、关于学历验证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何获取?
关于学历验证证明材料,一般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中国留学网:
http://zwfw.cscse.edu.cn/cscse/xlxwrz/391584/index.html
十二、考生如何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
答: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在参加面试前,必须通过相应资格审核,面试时所有考生需同步参加体能测试。对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公安机关进行考察。
首轮招聘结束后,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空缺职位,可由市公安局根据职位组别和报考志愿职位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十三、辅警招聘中,体检标准是什么?
答:对考生的身体检查,检查项目总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此外,以下4个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一)色盲,不合格。
(二)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三)文身,不合格。
(四)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十四、体检中,哪些项目可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哪些项目不进行复检?
答: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的项目,不进行复检。
十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考生须知》《考场规则》《考务问答》中相关规定处理。
十六、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测、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存在编造假户口、假年龄、假文凭、假经历、假证照、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如何处理?
答: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七、本次考试是否指定复习用书和举办考前辅导?
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