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1人|2026浙江宁海县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编招聘网(sybzp.cn)4月7日发布全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因工作需要,中共宁海县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宁海县委党校(宁海县行政学院、宁海县社会主义学院)是宁海县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重要阵地,校区占地面积62.5亩,拥有教学楼、报告厅、学员公寓楼、行政楼、乡村治理培训中心等基础设施,下设办公室、教研室、行政科、教务科等4个职能科室,现有编制25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五)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8时至2026年4月23日17时(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发送至1805823791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邮件发送后请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确认接收情况。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为:《2026年中共宁海县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二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表中所填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印证材料。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生证。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专业要求可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或毕业论文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或毕业论文摘要部分等证明。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4月11日8时至2026年4月24日17时。
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告知原因。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并发放准考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将在网上予以公布。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科研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参加笔试时,未按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0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为:《2026年中共宁海县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二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表中所填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印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生证。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试讲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通过现场备课、讲课的形式,重点考察备课、讲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出现并分时,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解除原聘用(劳动)合同;2个月内未解除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材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须在宁海县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七)递补规定
1.面试对象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若该岗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递补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招聘相关信息统一于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录栏目(https://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114090/index.html?gktz=zdgk)发布,届时报考人员可到官网上查询。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含)。
(三)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6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7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四)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五)按照相关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宁海县委党校、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65577106。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59972278。
题外话:宁波事业编值得报考吗?请查询本地事业单位工资(本站查工资功能),再决定是否报考。
官网信息来源:https://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819567/art/2026/art_9638c042587040728529ff3e83ea7fc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