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职测> 常识判断> 浏览文章

  事业单位考试常识判断法律答案解析

  1.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答案】C。

  【解析】中华法系是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它是法制史上的一个概念,是世界上五大法系之一,其他四个分别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已经解体,现存的共三大法系。中华法系在历史上不但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而且对古代日本、朝鲜和越南的法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属大陆法系。

  2.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主体,限于()。

  A.国务院

  B.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D.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3.某省人民政府的规章与国务院某一部门的规章不一致,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 是()

  A.由国务院裁决

  B.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C.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裁决

  D.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违法的规章予以撤销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4.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

  A.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

  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

  C.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

  而做的特别规定除外

  D.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

  而做的特别规定除外

  【答案】D。

  【解析】法律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坚持“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这一原则也是各法治国家通行的法律原则。但这个原则也有例外,特别是在刑法中。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罪轻的,可以适用新法。我国现行刑法就是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5.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构成违宪或违法的行为是()。

  A.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见外国使节

  B.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

  C.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基层人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D.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

  得税

  【答案】B。

  【解析】《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的权力。


关键字:事业编常识,常识判断,常识知识
网友评论